(一)船舶租赁经纪人
船舶租赁经纪人主要是指专门从事航运船舶租赁、货物承运代理等业务并收取相应佣金的船舶经纪人。这类船舶经纪人中最主要的就是租船经纪人。根据经纪人与委托方的关系以及其在租船业务中的作用,租船经纪人主要有以下四类。
1.船东经纪人(owner's broker)
船东经纪人是根据船东的授权和指示,代表船东的利益在租船市场上为其承揽货源或寻找需要长期租用船舶的承租人的租船经纪人。
2,承租人经纪人(charterer's broker or house broker)
承租人经纪人在洽谈租船业务时是船东经纪人的对手,其是根据船舶承租人的授权和指示,代表承租人利益在租船市场上为租船人寻找洽谈合适船舶的租船经纪人。
3.双方当事人的经纪人(both party's broker or intermediate broker)
双方当事人的经纪人,是指并不代表船东或承租人任何一方的利益,而是以相对中立的中间人身份尽力促成双方达成租赁交易并从中赚取佣金的租船经纪人。
4.通讯经纪人(cable broker)
通讯经纪人类似于双方当事人的经纪人,但其功能主要集中在“通讯”,也就是发送信息。通讯经纪人多出现在伦敦和纽约租船市场,其作用是将航运市场上的询价汇集成表分别向其他租船市场发送。如纽约的通讯经纪人将纽约市场上的询价汇集成表并发送到伦敦、东京、汉堡、奥斯陆等市场,来协调各市场之间供求关
系,起到相互提供货源和待租船舶以及成立租船合同的信息的作用。
(二)船舶买卖经纪人
船舶买卖经纪人主要是指在船舶买卖活动中,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专门从事经纪业务并收取相应佣金的船舶经纪人。船舶买卖主要包括新船买卖和二手船买卖,前者是在船东和造船企业之间进行,后者则是在两个不同船东之间进行。在当今世界范围内,船舶买卖85%以上是通过船舶买卖经纪人的介入和参与来完成的。
(三)修造船经纪人
传统的船舶经纪人以货运和船舶买卖为重点,修造船经纪人是一个比较新的种类。新船建造经纪人可归类于前述的船舶买卖经纪人,修船经纪人不同于造船经纪人,因此,理论上可将修造船经纪人作为单独的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