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前,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organization, IMO)及各国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船舶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关船舶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法治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具体的操作细节和明确的责任划分。由于各国法律法规之间的差异,使得船舶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防管理要求不尽相同,给船舶运营带来了一定困扰。船舶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船舶所有人和管理人员缺乏重视船舶消防安全的积极性。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船舶和船员的安全,也影响整个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2)船舶管理制度与体系的不完善是当前航运业面临的一大问题。管理制度和体系是船公司和船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它们为船舶的安全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然而,现实中,一些单船公司和第三方船舶管理公司往往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导致船舶管理制度混乱不堪。在这种背景下,船舶管理工作往往无章可循,即使有章可循,也存在有章不循、相互推诱责任的现象。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船舶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更为船舶运营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体系,船员在操作过程中往往缺乏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容易引发各种事故和纠纷。
3)老旧船只风险隐患大。有些船舶的船龄比较长,船上救生消防设备不完善。根据港口国检验信息系统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SMS)认证的验证数据得知,对于救生和消防设备的维护检验,即便SOLAS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一些企业仍然没有予以高度重视,对船舶救生消防设备缺乏有效的维护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