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船舶交易业至今没有做强做大,主要原因是:
1.相关部门对发展船舶交易业重视不够,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国内外经验表明,船舶交易业要做大做强必须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扶持,我国舟山、上海、芜湖等地政府都十分重视船舶交易业的发展,先后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予以积极扶持。目前广州船舶交易业发展大大落后于国内很多地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发展船舶交易业缺乏长远规划,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2.管理机构政企不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一是船舶交易管理所政企不分。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船交所)成立20年来,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对广州地区船舶交易发展和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广州市船交所政企不分的体制问题已非常突出,一方面要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船舶交易管理职能,另一方面又要直接参与船舶交易经营以获得收入,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事实上使船交所成为市场独家垄断机构。
二是市场监管缺失。目前广州有两家从事船舶交易的服务机构,即事业单位性质的“广州市船舶交易市场”(与船交所是一套人马、两块招牌)和私营性质的华南船舶交易市场。由于船交所定位角色的尴尬,管理职能和经营行为混为一体,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船舶交易市场监管职能,造成市场监管缺失。
三是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广州船交所的垄断地位一方面使船交所自身由于缺乏竞争而活力不足,另一方面也使得私营性质的“华南船舶交易市场”由于不能得到市场公平竞争待遇而选择远离广州,其结果是,华南地区很多船舶交易转到舟山、重庆等地,严重削弱了广州船舶交易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缺乏市场竞争以及高昂的交易成本是导致广州船舶交易市场发展停滞的根本原因,某种意义上也是当前广州船舶交易业落后的根源。
3.各职能部门对船舶交易管理工作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
船舶交易主要涉及港航、海事、船检、工商、税务、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目前各部门对船舶交易管理存在分歧:一是有些部门认为现行《广州市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出台于计划经济时代,核心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议市政府废除。二是海事部门认为广州船交所执行的“船舶交易证明书”制度与国务院颁布的《船舶登记条例》相抵触,因此在办理交易双方的船舶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时,并不强制要求双方出具《船舶交易证明书》。三是市国税部门取消“船舶交易专用发票”,使得船舶交易管理工作缺少了重要监管手段。四是有些部门片面地认为船舶交易行业应该完全市场化,政府应该少干预。政府职能部门缺乏有效协调、意见分歧较大、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等严重削弱了广州船舶交易市场管理和服务效率,阻碍市场发展。
4.船舶交易市场基础设施落后,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广州市的两个“船舶交易市场”均存在交易场地狭小、市场设施落后、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与国内主要船舶交易市场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这两家市场均因不符合市场开办的资质条件已被工商部门吊销《市场登记证》,严格来讲已经名存实亡。此外,船舶经纪、船舶评估、船舶融资等支撑船舶交易发展的中介服务也尚未发展起来,专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专业人才也非常匮乏,这些也是制约广州船舶交易业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