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低附加值船型技术要求偏低,入行门槛不高,一些小型私人船企轻易进入该市场,与大中型船企无序竞争,这逐步导致了目前我国造船工业的结构性问题,即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

通过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对当前我国造船能力发展情况专项调研显示,随着我国船舶总量的不断增长,尤其是08年前受船市利好的影响,我国沿江沿海地区紧紧抓住国际船市兴旺的大好时机,纷纷制定出促进船舶工业更大发展的行业规划。《浙江省“十一五”船舶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十一五”末浙江省船舶工业将实现造船能力650万载重吨,《山东省船舶工业“十一五”规划》也提出了到2010年海洋船舶生产能力达到600万载重吨的发展目标,江苏省计划到2010年形成造船能力700万载重吨,辽宁省也计划“十一五”末使造船能力达到650万载重吨。仅上述四省“十一五”末就将形成造船能力2600万载重吨,已经超出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2010年形成造船能力2300万载重吨的规划目标。
船舶行业的低端产能严重过剩导致了大量的能源浪费、重复建设,而急于进入船舶行业的中小型船舶企业为了在市场中抢占一席之地不惜以更为低廉的价格与大型船企竞争,严重影响了船舶贸易的市场秩序。更有甚者,与船东编制阴阳合同,骗保骗贷,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经济秩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