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散货航运市场主要采用租船方式进行营运。由于租船形式的不同,干散货运输市场可以划分为四个基本形态[Z}l:航次租船、期租船、包运合同和光船租船。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船东参与营运程度、成本费用分担以及租约中货物载明的程度等方面。

航次租船又称程租船(voyage charter),是一种以航次为基础的基本租船形式。船东用指定的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用一个或数个航次为承租人运载指定的货物,并负担除货物装卸费以外的一切费用,承租人按货物的实际装运数量以及双方商定的租船费率支付运费。
期租船(time charter)是一种以船舶和租期为基础的租船形式。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一艘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负责船舶的配员、保险、维修、润物料供应、船员给养供应等相应的费用即船舶经营费用(Ship OperatingCosts),承租人自行调度、安排所租的船舶,负担租期内船舶在各航次的运输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航次费用(Voyage Costs),包括燃料费、港口及运河费、货物装卸费等,并按船舶的吨位、租期及双方商定的租金率向船东支付租金。期租船的租期有长有短,短则几个月,长到一、二年,甚至十几年。在租期内,承运人可以用租得的船安排不定期船运输、或班轮运输,还可以再租给第三方使用。
包运合同:根据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lCOA)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港口之间用数个航次为托运人运输一批总量己定的指定货物。船东有权自由安排任何适当的船舶,至于航次数(或航次周期)一般不作约定。与航次租船合同相同,船东负担除装卸以外的一切费用。托运人按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支付运费,装卸费的负担方通过合同中的装卸条款规定。
光租船:光租船(Bareboat Charter)也是一种以船舶和租期为基础的租船形式,但与期租船有区别。在光租船业务中,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一艘空船出租给承运人使用;承租人自行调度安排船舶,负担相应的航次费用,负责船舶的配员、保险、维修、润物料供应,船员给养的供应,负担相应的船舶经营费用,并按船舶的吨位、租期及双方商定的租金率向船东支付租金。在许多情况下,光租船的船东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光租船的租期一般比期租船的租期要长。同期租船相似,光租船的承租人可以用租得的船舶安排不定期船运输或班轮运输,也可以再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