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船舶产业集群来说,除了共生单元自身的所有共生因素的总和称为共生环境,相互之间以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动来互相作用,根据其对共生单元的影响,可以分为正向、中性和负向三种环境,与其相对应,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结构所对应的表现也分为正向、中性和负向。
在协同技术创新中,理想状态下参与技术创新的船舶产业集群与其所在的共生环境是一种互惠型正向影响关系,可采用双向激励措施。为了保障协同技术创新的持续有效运行,应该建立以下机制,包括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既要加强船舶科研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船舶服务中介机构在推动集群协同技术创新中的积极性,更要保障共生单元在平等互惠的共生条件下,规范利益分配机制,以实现能够在船舶产业集群内公平、合理的分配利益成果。
G: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对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影响有以下几点,主要体现在地理区域的自然条件、当地交通状况、当地城市整体经济发展环境、当地船舶配套设施及资源等方面。
P:政治环境。政治环境对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财政支出政策、政府直接采购政策、政府对船舶技术创新扶持相关政策、政府对船舶产业相关配套设施政策等方面。
E:经济环境。经济环境对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与增长速度、大型装备制造业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市场环境与投资渠道等方面。
S: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船舶文化氛围、创新氛围、船舶研发技术人才供给、社会治安等方面。
T:技术环境。技术环境对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技术交流共享平台、技术研究与开发平台、提高教育水平与科研层次等方面。
其中,政府的作用极为明显。政府的推动作用是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发展的动力之一。主要以共性技术的创新为主导方式的船舶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在技术创新的市场尚未形成的前提下,政府通过政府行为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国内外研究与实际经验的基础上,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可以利用信用贷款及税收优惠、科技预算与投入政策起到积极引导和促进作用能够有力的推动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
本章小结
文章主要从共生理论的三个构成要素作为出发点,以造船企业为核心,详细分析了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单元、共生关系、共生结构和共生环境。第一,从宏观方面分析了共生单元的共生要素,主要包括船舶制造企业、船舶硬件与软件配套企业、船舶原材料供应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政府及中介机构等;其次分析了共生单元的共生度和关联度。最后,以共生单元为基础,阐述了内在的共生关系,搭建了一个合理的共生结构,再通过G-PEST模型详细分析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所处的共生环境。为文章对于船舶产业集群协同技术创新的共生模式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