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趋同化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在船舶上的延伸,是对岸基安全管理体系有关要素的验证。而船舶安全检查是基于对船舶设备设施、船舶有关证书文书、船员配备及证书资料、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及船舶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状况等方面的抽样检查,对船舶是否适航进行判定的活动。无论从出发点还是落脚点,两者之间都有共同点。
近年来,随着船舶安检员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队伍的不断融合,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船舶安全检查的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审核工作重点从文件文书记录转变为对船舶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验证。安全检查工作从孤认缺陷的判定思维转变为若干缺陷的体系化判定思维。
工作程序可协同化
自2021年10月1日起,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承担国内航行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公司可向公司注册地发证机构提出审核申请,可根据船舶靠泊计划等实际需求选择在全国任意靠泊地接受审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实行全国通办消除了与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之间的地域壁垒,这标志着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船舶安全检查具有了协同开展的基础。
在工作程序上,随着船舶安全监督机制的深人改革,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船舶安全检查具有越来越普遍的联系性。两者均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登轮,均是通过船舶不同侧面的客观表现判断船舶的整体安全状况。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重点通过文件审核和活动审核验证安全管理体系在船舶上的运行情况,而船舶安全检查重点则通过对在船有关证书文书资料、设备设施及船员实际操作等情况的核验来判断船舶是否具有适航性。二者殊途同归,具有协同开展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人员队伍专业化
近年来,随着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机制改革的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的人员队伍组成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人员不再参与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船级社验船师也逐渐退出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队伍,海事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队伍中船舶安检员的比例也越来越高。随着越来越多的船舶安检员加人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队伍,船舶安全检查的总体水平也有了显著提升,船舶安检员具有了更高的专业化和系统性思维。